
一、房子婚后加名字需要多少钱
为房产证增设姓名所产生的缴费金额为110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以下各项:80元人民币的办理服务费用;另需支付25元人民币的地形图费用;以及5元人民币的粘贴费用。如果进展顺利的话,预计在20个工作日之后便可以获取全新的房产证明文件。
当涉及到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夫妻双方姓名的情形时,如果房子处于完完全全的无贷款状态,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携带三份重要的证件(结婚证书、身份证明及房产证明)及其复印版。接下来前往房屋所在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凭借预先分配的号码前往对应的业务窗口进行处理。在这个过程中,仅仅需要大约100多元人民币的手续费用,而且通常在20个工作日之后即可领取新的房产证明文件。
然而,对于婚前在房产证上添加男女朋友姓名的情形而言,除了上述的程序与费用之外,还需要额外缴纳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印花税等多项税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房子婚前买的,有贷款,属于婚前财产吗
在婚前购买并存在贷款的房产,被视为一种婚前财产。但若婚姻双方对此有特别约定的情况,则应另行处理。据我国现行法律所明确规定,如果一对夫妻的某一方在婚前签署了不动产处置合约,并且是以自己个人的财产来支付房屋首付费用,同时房地产登记也将该房产记录在其个人的名下。
然而,倘若这对夫妇在婚后一起偿还房屋贷款的话,在他们面临离婚事件时,这套房产将会由他们两者之间进行商议来决定如何分配。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话,法院将会做出裁决,即将该房产裁定归属于曾经进行过不动产登记的一方。而对于尚未还清的住房贷款,则会被认定为是已经进行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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