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没有地,村里有人愿意给我,需要走哪些流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的征收程序及流程如下:
首先,申请用地者必须向相关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其次,由政府拟定出具体的征地方案;
再次,针对该征地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查;
然后经过审查后的征地方案将提交至上级部门审核并获得批复;接着,将征用土地方案予以公示公布;接下来,政府部门会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此基础上,再次公示公告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在确定上述步骤无误之后,开始实施补偿安置工作;
最后,将颁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给申请用地者。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我没有拿到合同原件,公司说给了怎么办
若公司已与员工签署了劳动合同,但并未将合同文本交予该员工,则员工有权向公司提出索取要求;倘若公司明确表示拒绝将合同文本交付给员工,那么员工可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请求劳动行政部门对公司进行纠正和处罚;如公司因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员工带来任何损失或伤害,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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