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卡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如果保险人发现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所提交的证明和资料存在问题,即符合合同规定的“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情况,则应立即书面通知上述当事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内容。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当保险人完成核定工作之后,对于那些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在做出核定决定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支付保险金额的通知书,同时详细解释拒绝的理由。
《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社保卡去哪里领
社会保险卡的领取方式主要包括两种途径,分别为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以及在与该机构有协作关系的银行进行领取。对于已满足申领条件的申请人来说,他们可采取拨打指定电话向申领地点预约,或是亲赴所在街道(乡镇)的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进行申请,进而完成社会保障卡的办理手续。
在进行申领之时,必备的文件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申领表(若为集体户口市民,还须携带有户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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