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期公司不给延长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律法规中所明确的规定,倘若员工在医疗期满之后仍难以恢复正常工作状态,且经再次申请病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然拒绝批准员工的假期申请,那么员工便可用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直接启动对劳动争议的集体申诉程序–即提起劳动仲裁。对于那些已患有疾病或者非因工作原因而造成的伤害,在规定的医疗期限满期之后,身体状况仍然无法满足其原先所承担的工作岗位要求,同时亦无法承受用人单位重新为其设定的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公司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决定是否与该名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医疗期的规定时间是多久
依据我国现行法规之规定,关于医疗期的时长,上限为24个月,最低为3个月。依照明文法规规定,企业在职员工倘若因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时,用人单位应根据该员工实际参与工作及在本单位供职年限,灵活给予从3个月至最长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限。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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