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据此,如用人单位存在如下侵犯劳动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则应由劳动行政监管部门依法责令支付受害劳动者的工资薪酬和经济补偿金,且可附加要求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故意拖欠劳动者工资;
(2)拒绝对劳动者主张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予以支付的;
(3)平均工资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4)在试用期结束后或劳动合同时效终止后,未能按照本法规定进行经济补偿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欠工资多少算刑事案件
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处理劳资关系时,出于逃避支付雇员应得薪酬的不良动机,以隐秘个人或企业财产、恶意清算等方式故意拖欠特定员工超过三个月的劳动薪资,且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未付款项累积金额达到五千元与人民币两万元之间的额度,那么这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很可能被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若上述行为确实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处罚,同时还需负担相应的罚金。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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