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案多久立案
据规定,申请强制执行之后,通常情况下法院将在三日以内完成立案手续处理,如若立案不成功,将会及时告知相关诉讼当事人。
另外,当人民法院接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时起,六个月为限期,如若逾期仍无法执行,则申请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进一步请求执行。实际实施过程中,执行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圆满结束,而针对非诉执行之案件,则必须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实现执行的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案款分配中经济补偿金是否优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权利相较于普通债权人享有优先权。当公司面临破产时,在清偿完破产过程中的各项必要支出与共同利益所需之后,剩余的财产将按照以下特定顺序进行偿还:
其次,必须投入到员工个人帐户的基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规范而产生的费用,同时,还需要支付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再次,是破产后未及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需支付给税务部门的税款;
最后,按照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来进行。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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