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超过半年没交会怎么样
首先,关于养老保险的问题。若出现中途停缴的情况,无需过分担心,只需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累积缴费年限长达十五年便能顺利享有养老保险福利。
其次,涉及到医疗保险方面。如因故中断缴纳保险金达半年之久,自继续缴费之日起计算,三个完整自然月之后方得以享受到相关的医保待遇;原则上,若中断时间超过180天,则需等待六个月后方能恢复相关权益。
第三点,关于生育保险的政策。如不幸停缴生育保险,须满足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条件,方可再次享受生育保险带来的福利。
最后,关于失业保险的规定。若因故停缴失业保险达半年之久,对其并未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只需用人单位与个人累积缴费年限超过一年,便可正常享受失业保险所提供的各项服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工伤保险而言,一旦出现停缴现象,意味着在未参保的状态下将无法享受到相关的待遇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社保超1年不满5年,失业能领取失业金吗
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失业人员是有资格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具体来讲,只要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了一年以上费用,并且不是因为自身原因导致失去工作岗位的,他们就可以向相关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这其中还涉及到缴费时间和总额。对于那些个人以及其所在用人单位累计缴费年份达到1年但不足5年的情况,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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