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退休前的最后一个月份内,关于社保缴纳的具体情况大致如下所述:
第一,倘若您的离职情况发生于社保停止缴纳时限之后或者恰好与其保持同步,那么您及所在用人单位将依照既定的规范流程共同承担社保费用的缴纳工作;
其次,若是您选择离职并早于社保停止缴纳时限之前,在此种情形下,您应当独自承担社保费用的全部缴纳责任。除此之外,对于已经足足缴纳了长达十年以上但是还未达到十五年之数的养老保险金,建议您可以考虑申请办理延长缴费手续。这就意味着您有机会继续履行社保缴纳义务,从而实现法定规定的至少十五年的最低累计缴费年限。
值得注意的是,绝大多数地区都对这种情况提供了支持,即允许再缴纳五年的社保费用,而对于那些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便已参保,并且经过延长缴费五年之后仍然未能达到十五年的人群来说,他们还有机会通过一次性缴费的方式来补足剩余的缴费年限,直至满足十五年的法定要求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退休前2年可否办失业
是的,在正式步入退休生活之前,倘若不幸失去工作,可以先行领取失业救济金来缓解经济压力。尤其是在距离正式退休还有一年左右的时间遭遇失业的情况下,此时便可选择领取失业救济金,待到正式退休之际,再对养老保险的缴纳期限进行相应的补充。关于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必须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在过去的一年内,您所服务的公司以及您自己都已经按照规定履行了足额的缴费义务;
其次,失业并非出于您自身的主观意愿,也就是说,您并不希望失去工作,但是由于某些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您不得不面临失业的困境;
最后,您需要完成失业登记手续,同时具备积极寻找新工作的意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凡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当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十五年时,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然而,如果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尚未达到十五年,也不必过于担心,因为您仍然有机会继续缴费直至满足十五年的要求,然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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