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租房资格申请所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点:
首先,申请人需要亲笔撰写申请书(务必使用黑色水性笔),并在落款处郑重签署姓名以及按下指纹。
其次,应提交申请人及其联合申请人(即除申请人以外包括在该家庭中的其他成员或者合租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包括身份证的正反两面。
第三,同样需要提交申请人及其联合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此外,还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文件。接下来是收入证明文件,这是所有申请人都必须提交的,且必须为原件。
然后是房产证明文件,这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存在以下两种特殊情况,则需要额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若户口所在地与房产证上的地址不符,则需要提供同一地址的证明文件;
(2)若申请人的户口从外地迁入本市已满一年,那么就需要提供原户籍所在地的相关房产证明文件以及房主户口首页以及本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公租房住够五年怎么办
公共租赁住房的最长租赁期限设定为五年。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后,若需延续租赁,承租人应至少提前三个月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局提出续租申请。待相关部门进行严格的审查并确认符合续租条件后,方可继续签署新的租赁协议。若承租人未按照上述流程上报续租请求或者未能通过审核,租赁期满后须立即撤离物业并恢复至原始状态。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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