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未解决的员工可以开除吗
若劳动者在工伤休养期间存在严重违犯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等恶劣行为,用人单位有权对其采取相应惩罚措施,甚至予以解雇处理;
然而,若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事故时并未出现重大过失,那么在其工伤疗养期间内,企业不得以裁员或无过失性辞退之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未报销的费用由谁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员工遭遇工伤事故后,对于未能获得工伤保险理赔的医疗费用部分则应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具体而言,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在治疗工伤过程中所产生的员工薪资及福利待遇;
其次,当员工被评定为五或六级残疾程度时,其所享有的每月固定领取的伤残补贴也属于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范围;
此外,在员工因故与用人单位结束劳动关系之际,根据法规需要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亦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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