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在诉讼中可以交易吗
通常情况下,在诉讼尚未终结期间,房地产本身不得进行任何交易处理。在涉及到房屋买卖方面的诉讼案件之中,为了确保最终裁决得以顺利执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所赋予的权利和职责,诉讼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对被告方的相关财产实施保全措施。所谓的财产保全,是指在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之前或在当事人正式提起诉讼之后,为了保证未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或者防止财产遭受损失,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性措施。一旦被告方的某项财产被法院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那么申请人便可以安心地投入到诉讼过程中,即便案件最终胜诉,但若被告方拒绝履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仍然可以通过已经被保全的财产来实现执行。在涉及到房屋买卖的纠纷案件中,房屋无疑属于可以被财产保全的范畴之内,因此法院将会限制当事人对该房屋进行任意处置,这也是为什么在房屋买卖诉讼中,房屋无法进行买卖的原因所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是可行的。然而,在实施财产转移操作之前,必须先行偿还剩余的抵押贷款。另外,倘若这套房产尚不足五周年年限的话,将会被要求支付5.55%的营业税以及1%的个人所得税。反之,如果该房产已经满足了五周年年限的条件,便可直接进行财产转移操作。在此提示下,正在按揭中的房屋想要完成财产转移操作的具体步骤如下所述:
首先,需要由买卖双方共同拜访位于房屋交易市场的中介公司。中介机构有时愿意借助资金手段帮助买方偿还债务,进而接收回房产证,以便为买卖双方进行后续的过户手续。
其次,可以选择进行预告登记过户的方式。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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