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面礼分手后需要还吗
关于分手之后见面礼该如何处置的话题:
根据我们现行法律法规,分手之后的见面礼通常无需偿还。
然而,假如对方是因缔结婚约之故,才向当事人赠送见面礼的话,那么当双方选择结束这段感情之后,接受礼物的一方就应该将见面礼如数归还给赠予者。这是因为,这种情况下的见面礼可视为一种附有特定条件的赠与行为,其所附加的特殊条件便是双方必须完成婚姻登记手续。因此,当双方最终选择分手,且未能达成此项条件时,接受礼物的一方便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见面礼原封不动地归还赠予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见面礼10000不退属于诈骗吗
首先,如果被赠送方在完全志愿的基础上接受他人的赠予,那么这通常视为合法行为。
然而,若是另一方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法诱使行为者误判并处置其财产,若涉案款项达到特定金额标准,相关人员未能归还则可能构成金融欺诈罪名,这种情况下,当地公安机构应该依法展开立案调查。在此背景之下,这是一种明显的罪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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