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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期六个月干不满六个月扣部分工资合法吗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企业不得强制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如未履行全期则需扣除薪资的此类行为,属于严重违法现象。
2、依据劳动法的详细条款,录用者依据合法程序提前三十日通过书面通知方式向雇主提出辞职申请,即可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在此过程中,若存在任何强迫或威胁等手段致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均属无效。
3、对于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如存在争议,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裁定和判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合同期满多久无效
在不存在任何无效理由的情况下,无论合同的有效期经历了多久,它都拥有持续的效力。但是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形,那么相应种类的合同将失去有效性:即被宣告为无效、被法院依法撤销、附有着解除条件的条款得到实现、以及附有时效期限的合同到期。
如若有关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之时起,其效力自动消失;而附有无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则是在整个期限届满之后,其效力同样自动消失;此外,还需考虑到诸如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它到期日期和相关条款,从而使其失去该部分的含义。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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