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保险怎么才能不拒赔
为了有效地防范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风险,建议大家务必关注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请确保您能按时支付所购买的保险费用,因为保险公司通常会仅为已足额缴付保费的投保人提供相应的理赔服务;
其次,在填写保单信息时,务必要认真审核每项条款并清晰理解其含义,同时应该保证填写内容准确且详尽无遗漏;
第三,请严格遵循保险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充分了解保险公司的理赔标准以及可能存在的免责条款;
第四,当保险事故发生之后,请务必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以便能够尽早获得相应的赔偿;
最后,请妥善保管与保险事故相关的各类证据,例如报案记录、医疗诊断证明、现场照片等等,以便于保险公司进行核实查证。
《保险法》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承担的保险事故,应当及时理赔。
《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前,应当告知被保险人有关保险事项,并就要约内容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
在实际操作中,确立保险受益人所需的具体信息主要包含受益人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当涉及受益人为未成年人时,则需补充相应的出生证明复印件及户口本所记载的其身份号码等详细资料。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做出的权威司法解释,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如未得到被保险人的明确同意,该指定行为将被人民法院视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三)约定的受益人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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