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保险能拒赔吗
购买保险并不能保证您一定能够得到赔偿金。实际上,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保险公司保留有拒绝支付赔款的权利。举例来说,如果发生的事故不在保险条款所涵盖的覆盖范围之内;又或者在尚未过等待期时间段内就遭受损失;再或者投保人存在故意犯罪行为或是实施了自我伤害的行为;亦或是未能按照约定期间向保险公司交纳足额保费;
再者,若是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对自身状况有所隐瞒或者在申请理赔时提交了不实信息或者材料,那么保险公司都有可能会采取拒赔措施。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在实际操作中,确立保险受益人所需的具体信息主要包含受益人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当涉及受益人为未成年人时,则需补充相应的出生证明复印件及户口本所记载的其身份号码等详细资料。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做出的权威司法解释,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如未得到被保险人的明确同意,该指定行为将被人民法院视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三)约定的受益人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