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需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所涉及的问题便属于典型的保险合同纠纷范畴。
至于诉讼费用(即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式,应根据要求赔偿的具体金额来确定。具体而言,可以使用如下的计算公式:
21780乘以2.5%再减去200元,结果即为所需支付的诉讼费,即344.5元。关于人民法院诉讼费的速算公式,可参考以下内容:
1.若诉讼请求的金额未超过1万元,则每件案件只需缴纳50元;
2.若诉讼请求的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诉讼标的额乘以2.5%后再减去200元即可;
3.若诉讼请求的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则诉讼标的额乘以2%后加上300元即可;
4.若诉讼请求的金额在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则诉讼标的额乘以1.5%后加上1300元即可;
5.若诉讼请求的金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则诉讼标的额乘以1%后加上3800元即可;
6.若诉讼请求的金额在10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则诉讼标的额乘以0.9%后加上4800元即可;
7.若诉讼请求的金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则诉讼标的额乘以0.8%后加上6800元即可;
8.若诉讼请求的金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则诉讼标的额乘以0.7%后加上11800元即可;
9.若诉讼请求的金额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则诉讼标的额乘以0.6%后加上21800元即可。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二、保险的缴费基数怎么算
在讨论社保缴费基数这一话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基本概念——“社会平均工资”。它所代表的是一定区域内所有劳动者平均薪资水平,即社会全体劳动者新创造的全部价值量除以全体劳动者人数。而社保缴费则在此基础上设定了一个从60%至300%的区间,也就是说,假设社会平均工资为2,000元,那么所缴纳的社保费用的最低及最高基数将分别为1,200元及6,000元。通常情况下,人们的薪资报酬与其社保基数量呈正比关系,两者呈现出相互促进的态势。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社保缴费基数仍有其上限与下限的限制。当具体员工们的实际工资水平难以确定之时,社保机构会依据该地区上年度的劳工统计数据来确定社保缴费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