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药费肇事者不赔偿自己保险赔吗
根据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所需承担的医疗费用应由事故双方依据各自所负的责任比例来进行合理分摊。
如若肇事方为机动车辆,其应当首先在强制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范围内承担所有的民事赔偿责任,而对于超出此范围的部分,则应当由双方依照责任比例共同承担。当相关纠纷尚未得到妥善解决且肇事责任方未能及时支付医疗费用时,若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开支,那么可由强制第三者责任险的承保公司以及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通常是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即要求肇事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在交通事故中本人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并且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也难以通过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报销,但是仍存在两种特殊情形允许当事人向基本医疗保险申请报销部分医疗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医药费报销基数是多少
医保补偿基准值,也被称为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乃是在医疗保险领域内用以计算医疗费用偿付率所依据的基础额度。依照我国现行法规,医保补偿基准值的制定是基于投保者的工资收益而定。通常而言,医保补偿基准值会参照投保者过去一年的累计工资收入进行设定。详细的计算方式为,将投保者上一年度的工资总和除以12个月,得出平均每月工资,随后再乘以一个特定系数,从而得出医保补偿基准值。该系数的大小则是根据各地区的平均工资水平来决定的,通常介于0.6至0.8之间。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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