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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年前糖尿病保险拒赔多少
针对早于十年以前发生的特定事件,我们无法为您提供精确的数字以及实际的情况,原因在于保险公司的政策及条款时常会随时间推移以及地理位置的变更而有所调整,再加上每一个特定情形中涉及到的健康状况、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等差异因素,因此具体情况也是各不相同的。总体来讲,某些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承担与糖尿病有关的理赔责任,这其中的原因可能包括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并未如实告知其患有糖尿病的相关病史或健康状况,又或者是保险合同中存在着明确的免责条款,从而将糖尿病相关的责任排除在外。若您对某个具体的情形或存在疑问,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保险顾问或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得更为详尽的建议和信息。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借款协议或借据自身终究享有永久的有效性,然而在涉及到借贷问题的争议上则需要考虑诉讼时效这一限制性因素。假如诉讼时效一旦超过,那么负有还款责任的债务人可据此拒绝履行其相应的债务责任,除非借款人另有自愿履行的承诺。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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