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不接受赔偿保险赔不赔
然而,索赔金额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无法实现全额赔偿。若事故所涉及的赔偿金额较少,我们建议您考虑暂时无需申报并办理理赔手续。因为一旦启动理赔程序,可能会导致您在第二年度保费方面失去原本应享有的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祸不赔偿会坐牢吗
一般情况下,您无需为此担忧。关于交通事故责任人无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问题,按照我们国家现行法律的有关判定标准,这属于民事纠纷范畴。执法机关并不会因此而对当事人采取刑事措施,譬如将他们羁押于监狱中。若遇此类情况,我们建议当事人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逐月偿还,逐步解决这个问题。
当然,如果当事人身无分文且确实不具备执行赔偿义务的能力,执法机关也会酌情考虑,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对其施加刑罚。但是,当被害人在任何时段内发现肇事者拥有相应财产时,他们有权行使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我会推荐大家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任何人侵犯他人人身健康安全,都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用于治疗与康复所需的各项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导致的收入损失。对于造成身体残疾的受害人,还需负责赔偿辅助器械费及残疾赔偿金;倘若致人死亡的,则必须赔偿丧葬费及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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