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购买保险拒赔如何起诉
1.向司法机关递交诉讼申请书,启动司法程序;
2.法院经过严格的审查之后,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且有必要予以受理,将发送起诉书副本至被告人手中;
3.被告人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内,必须提交书面答辩状,法院则需在收到答辩状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方;
4.若被告人未能按时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进程;
5.对于需要进行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应提前三天通知相关当事人,同时发布公告,以便公众知晓;
6.法庭调查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当事人陈述,其次是告知证人的权利与义务,然后是证人出庭作证,接着是宣读未到场的证人证言,再者是展示书证、物证以及视听资料,最后是宣读鉴定结论及勘验笔录;
7.法庭辩论阶段主要分为两部分:
首先是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观点,其次是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反驳,再次是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观点或进行反驳,最后是各方之间展开激烈的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会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依次征求各方的最终意见;
8.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应根据事实与证据,依法做出判决。在判决之前,如能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仍可进行调解工作。如调解无果,则应立即做出判决;
9.判决宣布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黑龙江伤残赔偿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事故或伤害导致受害者一级伤残的情况下,其应得的抚恤金为27个月的个人工资收入;而二级伤残则对应25个月的个人工资收入;以此类推,三级为23个月的个人工资,四级为21个月的个人工资。
另外,对于五级和六级伤残人士,应当向他们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其具体标准是:五级伤残者可以获得18个月的个人工资收入作为抚恤金,六级伤残者则可得到16个月的个人工资。
至于七级到十级伤残人士,他们所能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是:七级伤残的个人可获得13个月的个人工资,八级伤残者可得11个月的个人工资,九级伤残者可以获得9个月的个人工资,最后十级伤残者则可以领取7个月的个人工资。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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