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后当事人如何会见律师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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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刑事诉讼中,被强制措施的当事人有权聘请律师。律师可主动前往公安机构了解案情,与当事人面谈,通常无需家属或侦查机构特别许可。但侦查阶段,尤其是拘留期间,律师会见可能受限。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当事人在法律程序中得到应有的支持与援助。
刑拘后当事人如何会见律师

一、刑拘当事人如何会见律师

刑事诉讼程序中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当事人享有权利聘请律师以获得法律支持与援助。在此期间,律师可主动前往公安机构进行案件了解并接收侦查机关的相关批准,得以与当事人面谈交流。一般而言,律师初次拜会值班人员,并不需要征得家属或侦查机构的特定许可。

然而,在侦查过程中(特别是在拘留阶段),律师的会见活动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二、刑拘后公安机关可以不报捕吗

可以实施这一措施。当事人一旦受到刑事拘留而后未获得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有责任在接收到相关通知之后立即释放该人,同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将执行详情通报给人民检察院。若仍需进行进一步调查,且符合申请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话,必须依照法律程序给予取保候审或者监督居住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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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期间律师会见当事人吗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有权选择聘请辩护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以及权益维护等服务。在此过程中,辩护律师得以凭借其执业资格证书、所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及委托人的正式授权书或法律援助机构签发的公函申请会面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时,看守机关应尽快安排此类会面事宜,且最迟不得超过48小时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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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拘后当事人怎么会见律师
1、辩护律师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看守所要及时安排会见。2、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律师除了向看守所提供“三证”外,还要出示检察机关提供的起诉意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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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拘留所律师能会见吗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比如说被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的情况之下,那么是可以委托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因为律师是需要了解案件的一些实际的情况才能够进行处理的。当事人在拘留所律师能会见吗,若有不明白之处,可以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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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 已经刑事拘留 家属能见到当事人吗 或者律师能见当事人吗
[律师回复] 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之后,由于是隔离调查,家属是不能去探视的,这个时候只能律师才能会见当事人。那么,刑事拘留律师能见几次呢?
刑事拘留后,越早委托律师去会见,可以争取越有利的结果。律师最早能会见的时间,是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一般,公安机关传唤是12个小时,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至24小时。这个期间届满,认为存在重大嫌疑或者涉嫌犯罪,可以决定刑事拘留,送至看守所执行。此时,律师即可以去会见了。
但是,关于律师能见几次的问题,没有法律进行规定。律师去会见,不是去聊天会朋友,都是出于办案目的去会见的。普通案件,律师的会见次数从刑事拘留到法院判决,一般是3次以上5次左右。如果当事人有其他特殊事情,比如需要协助打理公司事务等的工作需要,律师可以增加会见次数,但一般都会按加收会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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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能当证据吗
律师会见获取的信息虽不能直接作为证据,但对制定辩护策略、发现证据线索及核实事实真相至关重要。会见笔录若揭露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法庭对证据的采纳。但律师会见需遵守保密原则,未经授权或特殊情形,禁止披露会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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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他现在都还在外面逃窜,因为他偷了别人的钱昨天警察来抓她她就跑了,拘留逮捕通知家属吗?还是当拘留的时候不能见到家人
[律师回复] 接到逮捕通知书后,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家属不能见到他本人
什么是逮捕
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1.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2.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4.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逮捕时,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从而保证逮捕任务的顺利完成。
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的补充规定: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经审查不同意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逮捕意见的,分管侦查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应当征求分管侦查工作的副检察长的意见,意见一致的,作出不予逮捕决定;意见不一致的,提请检察长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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