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刑人员可以保释出狱吗
需特别说明的是,
1、所谓“保释”,于我们国家法律中被称为“取保候审”,但已宣告判决并且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则无法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而仅能申请“假释”;
2、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倘若其服刑期限超过原定刑期的二分之一,便可依据相关规定提出假释的申请;而若被判以无期徒刑,实际达到并已执行十三年以上刑期,且在此期间始终严格遵守监规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具备深刻的忏悔及重新做人的决心,同时也无再度从事任何违法活动的潜在风险,那么这类罪犯便满足了假释的条件。
《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二、服刑人员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被判处徒刑的犯人并不满足于保释候审的资格要求,这是因为保释候审的实施对象主要集中在尚未被法院裁决或正处于司法程序中的罪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未决犯。一旦裁决结果正式宣告,这些罪犯就成为了正在服刑的犯人,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接受相应的惩罚,而非适用保释候审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提供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其中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些情况并不包括已经在服刑的人员。
在通常情况下,服刑者并不能通过保释方式离开监狱,然而他们是可以申请获得假释资格的。这项权益主要针对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只要其已经服满了原判刑期的一半,就有权提出假释申请。对于那些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说,他们需要在监狱中度过至少13年的时间,并且在这段期间内表现良好,才有可能获得假释的机会。在申请假释时,罪犯必须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展现出真诚的悔罪态度,并且保证自己不会再次对社会造成危害。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已经被法院判决并执行完毕的罪犯而言,他们将无法再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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