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开除员工的规定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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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法规定员工解雇情形包括:试用期不胜任、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渎职舞弊、多重劳资关系及刑事犯罪。解雇方式分为协商解除和过失性辞退,后者包括无法胜任、严重违规、失职损失、多重劳动关系影响工作、欺诈签约及被追究刑事责任。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强制措施,分违纪与非违纪两类。
劳动法开除员工的规定有哪些

一、劳动法开除员工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员工辞退规定如下:

1、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岗位要求者;

2、严重触犯公司制度者;

3、严重渎职或舞弊者;

4、多重劳资关系者;

5、刑事犯罪者。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可根据以下几个因素来决定是否解雇员工:

1、协商解除。双方达成一致意愿后即可终止劳动关系

2、过失性辞退:当劳动者出现以下违约行为时,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其劳动关系:

a.无法胜任岗位试用期要求;

b.严重破坏公司制度;

c.严重玩忽职守并为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d.与其他公司存在多重劳动关系,影响工作任务完成,且屡教不改者;

e.采用欺骗、威胁手段或利用他人无助,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或更改劳动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的;

f.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综合来说,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除与工人劳动关系的强制性措施,根据工人违规行为可分为违纪辞退及非违纪辞退两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劳动法开除员工的规定赔偿多少

关于辞退员工补偿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用人单位若依法合法地进行人员裁减,则需根据该劳动者在公司服务的年限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详细来说,(1)若劳动者的服务年限已达到一年,那么用人单位应该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2)若劳动者服务期限在六个月至一年之间,则应视为一年的服务期,并据此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3)若劳动者的服务期限未达六个月,则用人单位应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4)若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高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用人单位应以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金额向其支付经济补偿,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总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第二,若用人单位存在非法解雇行为,例如无故终止与劳动者的雇佣关系,此时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付给劳动者赔偿金

然而,此处所指的赔偿金并非一般的赔偿金额,而是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计算得出的数字。以下列出了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实无法胜任岗位要求或未达到用人单位所设定的录用条件;(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劳动者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损失;(4)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导致其无法正常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仍未能及时纠正此种行为。在用人单位决定辞退员工时,需要准备以下相关资料:(1)工资的支付凭证以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其他能证明其工作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填写的用人单位的招聘登记表、或者是入职报名表等其他的录用记录;(4)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的日常考勤记录等。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辞退劳动者时,应依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及工资水平来确定补偿金额。工作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不足六个月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经济补偿的总年限最多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如若用人单位存在非法解雇行为,则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条款所述,劳动者在被辞退的情况下,具体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首先,在试用期期间表现未能达到合格标准;其次,对于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重违反的行为;再次,工作中存在严重的渎职舞弊事件;接下来,存在着多重劳动关系以至于对其本职工作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最后,如果劳动者触犯了刑事法律法规,也会面临相应的解雇处理。而针对这些不同的解雇情形,通常有两种具体的操作方式来执行:即通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达成共识进行解除,以及由用人单位单方做出过失性辞退决定。后者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因无法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多重劳动关系对工作产生负面影响、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情况。需要注意的是,辞退作为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可以依据劳动者是否存在违纪行为划分为违纪辞退和非违纪辞退两大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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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类别、审批时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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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名和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因此对它们没有具体的审批时效规定,但原则要求应对犯错误职工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处理时间。
2.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
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被判刑并入监服刑的;
②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
③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
④严重犯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除名仅适用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教育不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按自然年度计算)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职工。
辞退则适用于犯有《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第二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且经教育或行政处分无效的职工。一般是指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职工,他们所犯错误程序既够不上开除、也够不上除名。
3.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实施程序不同。
开除处分,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应由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辞退,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应由车间、科室提出职工的证据和处理意见,在听取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决定予以辞退。
除名,法规没有实施程序的具体规定,但在实践中,许多企业是参照辞退职工的程序,在征求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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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类别、审批时效不同。
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其处理时效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除名和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因此对它们没有具体的审批时效规定,但原则要求应对犯错误职工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处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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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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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名仅适用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教育不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按自然年度计算)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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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别员工被开除和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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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应提前30天通知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一般是因为员工自身的行为导致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辞退两者根本区别不大,是《劳动法》允许的行为,而且要记入劳动档案中、开除员工有共同的特点。解雇你好!百度专业团队为你服务;裁员,也可以理解为同义,也不允许没有任何正当法定理由、辞退;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确需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这种提前30天的通知,即使是用人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因为公司自身的经营出现问题: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开除,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行为,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如果不是在试用期期间和法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医疗期满后,为降低经营成本或调整公司架构等采取的措施解雇。用人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除了支付1个月工资外,既不允许当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比如旷工等。而开除则是具有惩罚,但也有些许的不同之处,但法律规定了比较严格的裁员程序。企业因经营不善裁员,对个人今后找工作肯定要受比较严重的影响、医疗补助费等,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处分的性质,还应支付按工龄计算的经济补偿金,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也同样适用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当天就将劳动者扫地出门的情况出现;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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