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修路占地钱是怎么分发农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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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村修路占地补偿金分配方案:土地补偿金归集体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享;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用于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产权人,分配方案由村民大会决定。按民法典规定,必须足额支付各项补偿并安排社会保障费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农村修路占地钱是怎么分发农户的

一、农村修路占地钱是怎么分发农户的

针对农村道路建造过程中涉及到的征地补偿款,具体的分配方案如下所示:承包面积范围内的土地补偿金将归属集体所有,随后将会有资格享受这笔补偿款的人是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而对于安置补助费,其所有权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并会被分配给那些在承包期内因征地失去土地资源的土地承包人;

至于青苗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则会归属相关的经营种植者以及地上附着物的产权持有人所有,具体的分配决策将由所在村庄的集体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讨论然后做出决定。

根据我国明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法律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要按照法定标准足额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同时还要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他们的正常生活,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农村修路占地有补偿吗

在农村修筑道路的过程中,占用土地需要给予赔偿。无论政府最终将征用的土地用于何处,都必须向被征地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这里所涉及到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地面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用等。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对于乡村道路建设过程中所占用的土地,其补偿金应归属于集体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全体成员共同享有;同时,针对安置补助费这部分内容,它将被划为土地承包方,并用来为失去土地的农民们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至于青苗以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则应归属到实际经营种植者以及产权人手中,具体的分配方案将由村民大会进行最终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们必须确保各项补偿费用得到足额支付,并且还需安排足够的社会保障费用,以切实保障广大农民朋友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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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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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维护公路建设秩序,加强对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筹集公路建设资金,除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拨款,包括依法征税筹集的公路建设专项资金转为的财政拨款外,可以依法向国内外金融机构或者外国政府贷款。
国家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对公路建设进行投资。开发、经营公路的公司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筹集资金。
依照本法规定出让公路收费权的收入必须用于公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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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公路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分别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单位、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
第二十五条 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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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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