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经同意私盖公章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非法加盖印章属于非法性质的行为,实施此种行为的责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由于非法加盖印章的行为造成第三方经济损害的,应该依法对受害者进行应有的赔偿;若该行为涉及到刑事犯罪的,应该依法接受刑事制裁。
在常规状况下,公司对此不负有直接责任,但是如果公司在此问题上存在过失,那么公司也将需负起相应的责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未经同意私自录像有何法律责任
未经许可对他人进行录像摄影构成非法行径,此种行为无疑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权益。在此情况下,受害者完全具有权利让侵权者立即停止这种严重的侵权行为,恢复其名誉为原本面貌,消除因该侵权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受害者诚挚地道歉,同时,受害者还可以依法享有索赔权益,以弥补自身受到的损害。肖像一词,特指借助于影像、雕塑或绘画等艺术形式在特定载体之上呈现出的能被大众识别的自然人外部形象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在未获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私自使用、涂抹或刻划公司公章均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此类不当行径需要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制止,并由责任者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如果这些非法行为给第三方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责任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而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问题,责任人将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通常来说,公司本身并不直接对这些违法行为负责,但是如果公司在此过程中存在管理疏漏或者其他过失行为,那么就有可能被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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