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面临用工单位破产的困境,我们就没有必要支付员工的经济赔偿金了。而是应该按照相关规定,直接将这些劳务派遣工人退回到他们原先所属的劳务派遣公司中,这样他们就可以从那里被重新分派到其他新的可靠的用工单位继续工作下去。
然而若是遭遇劳务派遣公司倒闭的危机,那么我们必须依旧按照法律要求,赔付给所有劳务派遣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二、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人员之间是怎样的关系
劳务派遣机构与其派遣员工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典型的劳动契约关系。劳务派遣机构应依照相关法规与派遣员工签订至少为期两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按月足额发放相应的劳动报酬;当派遣员工处于非工作期间时,劳务派遣机构亦应遵照所在地区政府制定的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向派遣员工每月按时发放薪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倘若用工企业宣告破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权利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仅仅根据相关规定将这些劳务派遣的员工返回他们原本属于的公司。这样做之后,他们仍然具备资格被分配到其他信誉良好的企业去继续工作。但是,如果劳务派遣机构面临破产困境,那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则必须为这部分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以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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