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到期后案件没有查清怎么办
首先,当保释期限届满之际,相关人员将会得到释放或者被撤销强制措施的处理。
其次,在取保候审的期限期满之后,如果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且经过侦查证实当事人无罪,则其将会被解除取保候审。在此前提下,当事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撤销案件或是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审查起诉等请求。若公安机关未能就此做出回应,当事人还可寻求检察院的监督权利。公安机关应尽职调查犯罪事实,确保证据真实可靠、充分完善,写明起诉意见书,并将案件档案及证据材料整套一并移交给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深入审查和决策。在案件转移过程中,应该及时告知当事人及其辩护律师。若在侦查进程中,公安机关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应果断撤销该案件;已被逮捕之人,应立即释放,给予释放证明,同时告知原先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这一情况。
最后,如果当事人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未完结的案件,检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将对其执行强制措施产生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到期没人找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期限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通常情况下,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将会收到关于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倘若在此期间未曾收到任何有关信息,您可前往公安机关查询详情。此时,通常意味着取保候审已经解除,相应的义务也无需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一旦保释期限届满,涉案人员将会被依法释放或者取消强制性措施的实施。在检察机关经深入审查作出不起诉的裁定且确认涉案人员不构成犯罪后,此刻他们将从原来所处的取保候审状态中得到解脱。当这样的情况出现时,当事人有权向公安部门提出撤销案件或者将案件进行移送等方面的请求。如果对话方未能做出积极对应,那么他们还可以向检察院寻求协助和支持。在此过程中,公安部门应该尽其职责,对相关证据进行全面而细致的调查,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充足性,然后将案件以及相关材料提交给检察院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在案件转移的过程中,必须及时地通知到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如果公安部门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涉案人员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他们应当立即撤销案件并且释放被逮捕的人员。对于那些在取保候审期间尚未完成审理程序的案件,如果检察机关决定提起诉讼,这将会直接影响到强制措施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