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
1.为延长不动产使用期限,房主可联合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请求,在确认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冲突情况下应该得到批准,所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价格须低于同类型土地的价格水准;
2.然而,若土地管理部门基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无法批准续期申请,则国家将有权力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至于土地上附着的不动产,政府将按照回收当时其所具有的实际价值给予赔偿;
3.不论是不动产使用时间已经达到70年还是由于突发意外事件如自然灾害导致房产使用年限超限,其70年法定产权均可到期,而此时相关机构可能会采用提供住房实物援助或者货币援助两种方式来对受到影响的居民实施补偿;
4.如果产生的事故符合条件的居民有意愿并能够接受上述两种援助方式,原住房及土地所有权即自动终止,接受该安置方案的居民意味着他们主动放弃了房屋的产权以及土地使用权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后拆迁有补偿吗
关于房屋70年使用年限届满后办理续期手续,并在遭遇拆迁时获取相关赔偿措施,有必要明确指出其所涉及的70年期限并非指的是房屋自身的产权价值。实际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之法规,对任何国有土地之上私人或者机构的住房进行征收,都必须以公平原则为基础,向被征用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提供应有的补偿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一)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二)第一款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在商品房使用期限达到70年之后,业主有权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延长使用的申请,如该请求符合公共利益和规划要求,则可能获得批准,随后只需支付较低的土地出让金即可继续持有使用权。然而,若是其申请未能得到批准,国家将有权依据相关法规无偿回收土地使用权,且对于房产实际价值进行相应的补偿赔付。无论使用权到期与否或者因为不可预测的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使用期限超过法定时限,政府相关机构都有义务为居住者提供住房或者货币形式的援助补偿。如住户选择接受援助,其原本持有的住宅以及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权将会自动终止。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