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保险手册丢失了怎么补办
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不幸丢失,请务必在第一时间至当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的遗失证明,随后携带该证明前往具有相应资质的广告公司进行登报公示业务的办理。待登报公布生效后,带着当日报纸的遗失声明再度前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核查您的缴费记录信息;以及时完成以上所有程序之后,再次返回当地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关系科申请办理新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并将原有遗失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作废处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此类情况所需的补办条件及程序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因此,如需获取更准确具体的建议,请您拨打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热线号码12333寻求客服人员的帮助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养老保险手册如何办理
当用人单位欲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必须携备营业执照、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有效凭证或其他允许从事经营活动的证件以及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同时,还需认真填写并提交一式两份的“社会保险登记表”进行申请审核。若审核顺利通过,将依法为其颁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然而,在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供由有权机关批准变更(或宣布)的证明文件,并按照要求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待审核通过之后,将对原有的《社会保险登记证》进行重新核发或者予以缴销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在遗失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之后,首先应当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依法开具该手册的遗失证明文件。随后,持上述遗失证明以及当日的报纸(刊有遗失声明)前去广告公司办理登报公示事宜。公示事项生效后,查阅并携带刊载着遗失声明的报纸及遗失证明至当地养老保险中心进行核实缴费记录工作。最终,经过这一系列的流程操作,您可以向社保局之养老保险关系科提出申领新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同时对原有旧手册实施注销作废处理。当然,具体的操作流程或许会因为所在地区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如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求,敬请致电12333获得更加详实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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