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后可以要求调岗吗
关于员工工伤后能否申请岗位调动的问题,其决定因素繁多且复杂,主要包括工伤所造成的危害之严重性,伤者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以及劳动契约中具体的条文约定等等。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因公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劳动者,该法规为他们提供了详尽的处理指引。比如,当劳动者属于一级至四级伤残,由于他们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因此就不再需要进行劳动工作了;而对于五级和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来说,尽管他们仍然具有部分劳动能力,但是应该得到适当的工作安排;
然而,对于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者,在原则上,他们应当返回原来的工作岗位,或者由雇主按照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适合他们的工作。
此外,若劳动者因为工伤原因而在法定的医疗期结束之后无法胜任原先的工作,那么,无论是劳动者本人还是用人企业都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调整劳动合约内容,其中就包含了岗位调动这一项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工伤后可以不安排加班吗
在遭受了工伤事故之后,雇主拒绝给予额外的加班时间可能被视为不尽合理的做法。事实上,尽管劳动法并未明确规定受伤员工禁止加班的情况,但关于加班的安排权通常由雇佣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在停工留薪阶段,员工在接受治疗和康复修养时,由于无法正常出席工作岗位,加班同样不符合实际情况。
然而,当员工康复并返回工作岗位后,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不得允许其进行加班。
然而,根据相关条款的规定,加班的具体事宜是由雇主依据自身的生产经营需求进行决策,需经过与工会以及员工的充分协商,征得他们的同意后才能进行安排。在这个过程中,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雇主应当遵守每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这一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关于职工在遭受工伤之后是否有资格申请岗位调换的问题,其答案关乎诸多要素,例如所受损害的严重性、劳动能力的丧失情况以及劳动合同中的具体约定等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针对各个伤残等级会有相应的措施及处理方法。其中,一级至四级的受伤职工已彻底丧失了劳动能力,因而无需继续工作;至于五级和六级受害人,他们理应获得恰当的工作安排;而七级至十级的伤者,在一般的情况下应该返回原岗位或者接受雇主为他们重新安排适合其劳动能力的工作。如果因工伤而导致工作无法胜任,那么合同双方均享有调整个体化合同内容的权利,这可能涉及到岗位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