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发生工伤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岗位的调整,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作出赔偿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调整岗位后的工资报酬,原则上应当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工伤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怎么索赔
在因为工伤无法胜任现有工作的情况下,会进行以下情况的相应处置:针对一至四级已认定为工伤的员工,可以考虑保留其工作身份,但将其调整到非主要工作岗位上,并享有相关的工伤伤残福利待遇;而对于五至十级的工伤员工,他们可以选择与雇主进行协商,寻找相对轻松的工作岗位,或者直接提出离职申请。在此过程中,工伤保险基金会向该员工提供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承担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是的。在遭遇工伤之后,倘若工人无法胜任原先所承担的职位职责,雇主便有权与其就工作岗位进行适当磋商与调整。然而,若在此过程中劳动者未能达成共识,那么,尽管对其支付相应赔偿,雇主仍然具备终止其劳动合同的权利。值得注意的是,调整后的薪酬待遇应遵循同工同酬的基本原则。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