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期限内,家属是不得进行探视行为的。当然,除非是在判定有罪并施以相应惩罚前,辩护律师在获得法院批准后方可与嫌疑人见面交谈。但是,如果犯罪人员被判以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则允许家属进行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二、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有什么权益
在被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享有以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所赋予的各项权利:
首先是有权自行选择并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上的援助及辩护,包括代为申诉或控诉;
其次,他们还有自我辩护的权力,即有资格自主申辩自身无罪的事实;
第三,他们有权享有拒绝对自己证明有罪的权利;
再者,他们还可以依法申请并取得取保候审的特殊保护措施;除此之外,在庭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都拥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交流的合法权益;
此外,当办案人员可能存在偏见时,他们也有权提出申请要求办案人员回避;
最后,对于与案件本身无关的问题,他们同样具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同时,他们的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基本的休息和饮食需求应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关于被关押在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员,他们正处在刑事拘留的环节中,按照相关规定,家属无法在这个时间段进行探访。仅仅当辩护律师在取得了法庭授权批准之后,才能有机会面对面接触到这些嫌疑人员。相比之下,若涉案人最终确定被判处行政拘留或者司法拘留,那么家属就拥有了探望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