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要提前多久通知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广大劳动者在决定终止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之前,应该提前三十个自然日向用人单位提交正式书面辞呈;若在试用期期间选择离职,则需提前三个自然日递交辞呈。
然而,在此种情况下,倘若用人单位采取了诸如暴力、恐吓或非法拘禁等方式强制劳动者继续工作,或者用人单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强行要求员工进行危险作业,从而对劳动者的生命安全造成潜在危害时,作为劳动者,您有权立即提出辞职,且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离职要提前多少天提出
关于员工离职申请的提交时间,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常规情况,即员工须在预知离职后的30个自然日内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在试用期内,此期限为3个工作日。而第二种则属于特殊情况,如果员工是基于不可抗拒或者被强迫的原因不得不选择离职,那么他们可以立即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无需事前告知。现将对这两种情况进行细致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凡劳动者欲与原雇主终断雇佣關系之时,应当提前三十个自然日书面告知原雇主;而若是处在试用期期间的劳动者,仅需要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原雇主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即可。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当用人单位采取暴力、恐吓、非法拘禁等行为,或是违反了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强迫劳动者从事可能危及自身生命安全的工作之际,劳动者便可即时行使其合法权利,即无需提前通知地提出辞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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