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期不续签要提前多久告知员工
劳动合同续约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对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若合约期满后,雇主决定不再续签,则需提前30天向员工发出通知。但这一点需要根据当地的劳动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条款来确定,如并无相关规定或约定,那么双方均无需提前告知彼此。反之,如果存在相关规定或约定,则应严格遵守。若由于雇主方面的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而劳动者仍继续在原公司工作,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则可视为劳动合同的延续。
然而,如果劳动者明确表示不愿续签,雇主则不必提前通知其不续签,但仍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起七日内为劳动者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到期不续签合同大病有哪些
(1)对于参与到具有职业病危害风险岗位的工作者,如果他们没有在离职之前完成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经诊断或医学观察确定为疑似职业病病患的人在康复期或观察期末;
(2)在当前雇佣场所患有职业病或因为工作受伤而被明确判断失去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员工;
(3)无论是因为患病还是因工作导致伤害,只要处在规定的医疗期限之内的,都属于我司所关心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原句:劳动合同的续签应当在续签前30天进行通知。当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达到期限以后,假设雇佣方不打算继续签订新合同,那么他们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员工,但是具体操作还应该遵守地方性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原有的合同条款。当然,如果没有特别的规定或者是事先的约定,双方则就不必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了。如果雇佣方未能在恰当时机完成续签或者解除合同的程序,然而若在此期间员工仍然坚持工作,这被视作合同顺延之行为。同时,如果员工明确表示不愿续签新的劳动合同,那么雇用方也无需在事前进行通知,但是必须在正式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之后的7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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