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规定加班费多少钱一个小时
在常规工作时间以外进行额外工作,也就是所谓的“工作日加班”,那么按照相关法规,其每小时的加班费应当等于您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每月工资标准除以(计算月薪天数为21.75天乘以每天工作时长为8小时)再乘以150%;而如果是在周末或者国家法定节假日进行加班,那么每小时的加班费则应该等于您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每月工资标准除以(计算月薪天数为21.75天乘以每天工作时长为8小时)再乘以200%;
最后,如果是在国家法定节假日进行全天候的加班,那么每一天的加班费就应当等于您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每月工资标准除以(计算月薪天数为21.75天乘以每天工作时长为8小时)再乘以300%。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我们所提到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实际上是指您在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与您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也就是说,这个工资标准是您在正常出勤状态下,每个月可以获得的工资数额,并不包含年终奖金、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以及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所发放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国家规定加班工资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加班费的给付标准如下:在正常工作日下班后继续提供劳动服务者,应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中明确规定的每日平均薪资额的1.5倍予以发放;若在周末或公共假日进行工作,则需依照2倍现行每日平均工资的标准发放;倘若在法定节假日为企业提供了额外的服务,那么按准则应给予员工至少3倍现行每日平均工资的薪水。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及的加班工资标准均基于当日的每日平均工资计算得出。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根据企业规定,在工作日需要进行加班的员工,其每小时的加班费用将依据本月薪资水平与(21.75个工作日乘以每天8小时)相除后再乘以150%来计算支付。而在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期间需要进行加班的员工,其每小时的加班费用则将按照本月薪资水平与(21.75个工作日乘以每天8小时)相除后再乘以200%的额度来计算支付。若员工需在法定节假日全天候进行加班,则其每日的加班费用将按照本月薪资水平与(21.75个工作日乘以每天8小时)相除后再乘以300%的标准来计算支付。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月薪仅包括员工在正常出勤情况下应得的工资部分,并不包含任何形式的奖金、补贴以及其他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