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规定加班费多少钱一个小时
在常规工作时间以外进行额外工作,也就是所谓的“工作日加班”,那么按照相关法规,其每小时的加班费应当等于您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每月工资标准除以(计算月薪天数为21.75天乘以每天工作时长为8小时)再乘以150%;
而如果是在周末或者国家法定节假日进行加班,那么每小时的加班费则应该等于您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每月工资标准除以(计算月薪天数为21.75天乘以每天工作时长为8小时)再乘以200%;
最后,如果是在国家法定节假日进行全天候的加班,那么每一天的加班费就应当等于您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每月工资标准除以(计算月薪天数为21.75天乘以每天工作时长为8小时)再乘以300%。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我们所提到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实际上是指您在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与您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
也就是说,这个工资标准是您在正常出勤状态下,每个月可以获得的工资数额,并不包含年终奖金、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以及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所发放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国家规定加班费应该怎么支付
当雇主授命员工在规定的标准工作日时限之外进行工作时,应依据以下原则向员工支付加班薪酬:
首先,如果员工在规定的标准工作日时限外继续工作,那么雇主应对延长工作时间的员工支付相当于每小时基本薪资数额的150%作为加班薪酬;
其次,若雇主决定在休息日安排员工进行额外的工作,应该为其提供同等长度的休息调整期,如果无法安排补偿性的休息时间,则需依照每工作日或每小时基本薪资数额的200%向员工支付加班薪酬;
最后,若雇主决定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额外的工作,那么他必须按照每工作日或每小时基本薪资数额的300%向员工支付加班薪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国家规定加班费多少钱一个小时”,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