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减轻行政处罚的幅度是多少
关于我国对减轻处罚幅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即在法定刑的限度以下进行判决;
其次,若存在多个量刑幅度,则应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进行判决;
最后,即便没有减轻处罚情节,但基于案件的特殊性,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亦可在法定刑以下进行判决。
《刑法》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二、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在如下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能获得行政处罚的适度减轻:
首先,如当事人能够积极地消除或大幅度减轻所实施违法行为对社会及个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害后果;
其次,若当事人是在他人的强制或欺骗之下实施了违法行为;
再者,如果当事人能主动向行政部门供述其尚未掌握的确切违法事实;
此外,当事人若能积极配合并协助行政机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并因此取得显著的成效,也同样可以获得相应的减免;
最后,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规章,当法律条文、法规准则或者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应适用减轻或者从轻处理的情况,那么在此类条件之下,当事人也将会得到相应的许可减罚。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中国针对减轻刑事处罚幅度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三点:首先,判决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刑法标准;其次,如果案件涉及到多个不同的量刑幅度,应当选择较轻的那个幅度来做出最终的判决;最后,如果案件并无任何减轻处罚的特定情节,但却具备某些特殊性质,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确认后,仍然可以在法定刑标准以下进行定罪量刑。这一套严谨而又灵活的法律制度充分展现出我国法律体系的公正性与合理性,同时也保证了所有判决都能符合法律规范,实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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