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案件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关于无违法犯罪记录者,若符合条件,公安机关将为其开具相关证明以便于外出求职或申请出国签证等相关事项。
然而,若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公安机关将会严格遵守规定,不予办理相关证明手续,且该过程完全免费。对于尚未结束的民事诉讼案件,应被视为民事纠纷,并不属于刑事诉讼的范畴,也不构成犯罪行为,因此,公安机关仍会依法为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然而,开具无污点证明并不能解决法院起诉的问题。您需要取得法院的判决书,或者不予立案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所谓无污点证明,即是由公安机关开具的用以证明个人无犯罪记录的正式文件,并需加盖派出所公章以示权威性和真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条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二、民事案件可以直接公告送达吗
公告送达是指通过法定程序向当事人公开宣告诉讼文书的送达活动,经一定时限公示后,即可视为有效送达。这种方法通常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是通过常规方式无法完成送达任务等特定情形。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几种路径:
首先,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在人民法院布告栏、公共建筑物或公共场所进行张贴展示;
此外,也可在报纸、电视台以及广播电台发布公告,以实现其信息传播的最大化。对于国内领域的公告送达来说,自发出通知公告之日算起,经过60天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而在涉及到境外相关的民事诉讼活动时,同样需要经过公告,但从公告之日起计算,需满6个月才能视为正式送达。对所有采用公告送达的诉讼文件,都应详细记录公告送达的原因及整个过程,并将相关的记录作为附件存档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在我国境内的公民,如欲在职业领域或者签证申办过程中使用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向其住所地所在的公安机关进行申报并获取相关证明文件。然而,若存在犯罪行为的纪录者,就不能够通过办理该种证明来消除其不良行为的历史记录。此外,尚未终结的民事诉讼程序并不妨碍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开具工作。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证明文件并不能够替代法院的法律判决,因此,如果涉及到法律纠纷,还需要获得相应的法律文书作为支持。最后,无污点证明是由公安机关颁发的关于个人无犯罪记录的官方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以示权威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