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配偶一方未经许可擅自挪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这无疑构成了违法行为,而过错方必须向无过错方支付一定比例的赔偿金作为经济补偿。针对任何形式的财产破坏或损失,对于另一方根据婚姻关系应当获得的财产份额应由其他共同财产予以抵扣,如仍有不足之处,则需由隐藏、转移、出售、损害财产的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剩余部分给另一方。
此外,以下几点事项亦值得关注:
1.婚前及婚后财产需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有权,经过公证的财产,对方在离婚之前将无法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移。
2.在进行财产约定时,不仅要涵盖婚前财产,更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方式进行详细规定;
同时,夫妻双方亦可通过签署私人协议的方式,自行决定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3.购买高档物品后,务必妥善保管相关凭证,例如登记造册、复印购物发票等,这些都是证明高档物品所有权的重要依据。
4.对于家庭中的重大财产,建议进行拍照记录,并列出清单,同时有意寻找证人以备不时之需。
然而,此举可能会加剧矛盾,因此若确有必要,宜采取秘密方式进行。
5.留意对方存款账户的账号信息、存款所在银行,以便在法庭上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支持。
同时,还可以通过缴纳水电气费、手机话费等方式获取对方多个银行账户的信息及其余额。
6.掌握对方账户信息,为防止未来发生财产转移做好准备工作:在已知对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向法院提出查询请求通常不会遇到困难。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父母赠予的房产老人死后属于遗产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房屋是已故老年人遗留下的遗产。当被继承人——也就是那位逝去的老年人生前并没有留下合法合理的遗嘱时,其财产将基于法律规定,遵循法定继承程序展开分配。这种情形下,被继承人的财产将会由他/她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即老年人的父母(如果他们仍然在世的话)、合法伴侣以及子女(无论是婚姻所生的,私生子,领养的孩子还是形成过抚养关系的继子继女)来分割。
其次,在遗产继承开始之前,必须要优先清偿被继承人在生前所负担的债务、税费等各种费用。这些费用的偿还范围仅限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若存款超过额度,遗嘱人可选择自行偿还。但是,若继承人放弃接纳遗产,则意味着他/她不再需承担债务及税费等相关款项的清偿责任。
第三,遗产法定分配程序的基本原则是尽可能留给那些生活困境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更多的财产。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生前给予主要赡养责任的继承人,他们有权得到相应的多份遗产;而假如有提供扶养条件且具备扶养能力却未履行赡养职责的情况,那么他们就可能无法获得任何遗产甚至会被进一步削减或剥夺。
此外,对于丧失丈夫的媳妇或女儿而言,如果她们在公公婆婆或爷爷奶奶面前从事着主要的赡养工作,那么她们也可能获得较多的遗产份额。
接着说到,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不幸早于被继承人离世,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便可行使代位继承权。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类代位继承通常仅限于继承属于其先死亡子女应该获得的那部分遗产。值得一提的是,遗产分配过程中,还需预留胚胎的财产份额。倘若在婴儿出生后发现是死胎,则能够通过法定继承程序予以妥善处置。
最后,所有的继承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针对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进行协商。一般来说,可以考虑让经济状况相对较好的继承人向其他人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进而取得此笔资产的独立拥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挪用夫妻共有财产都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在挪用过程中导致共有财产遭受毁损或者灭失等严重后果,那么毁损或者灭失的部分就应当从夫妻共有财产中予以扣除,如果扣除后仍有不足之处,则应当由过错方以现金形式进行补充。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无论是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夫妻双方都应该对各自名下的财产进行公正,明确其所有权归属。此外,夫妻双方还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来约定财产的分配方式,该协议不仅要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方案,还要包括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方式。对于价值较高的物品,例如房产、车辆等,购买者需要妥善保存相关凭证,以便在发生争议时作为证据使用。对于重要的财产,建议拍摄照片并制作详细的清单,同时寻找合适的证人见证整个过程。另外,关注对方的银行存款账户信息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有助于在将来的诉讼中为自己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最后,掌握对方的账户信息还有助于防止未来可能出现的财产转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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