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提交病例会拒赔吗
是否能够获得理赔金,主要取决于被保人所发生的风险事件是否符合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保障范围,亦即您购买的具体险种类型。若您所投保的是诸如重大疾病此类特定类别,被保事项当中并不包括非重大疾病类别,则相应的医疗费用通常无法得到赔偿。
然而,倘若您所投保的保险产品涵盖了住院医疗报销责任,那么在住院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相关费用便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二、保险公司提出是旧伤该如何解决
对于陈旧性工伤待遇之认定,我方将依具体工伤种类予以响应。总的来说,各大企业与事业单位应当依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提供一次性的补偿金以妥善解决此类问题。倘若贵司员工不幸遭遇事故伤害,贵公司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第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并按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有权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第1年内,向用人单位机构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陈旧性骨折并不符合工伤鉴定标准;但是,若陈旧性骨折部位再度遭受意外骨折,且新发骨折乃因工作原因导致,则此种情况可被视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若要成功获取理赔金,关键在于所发生的风险事件是否完全符合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保障范围。例如,如果您所购买的是特定类型的保险产品,比如重大疾病险,那么对于非此类风险引发的损失,通常情况下是不会给予赔偿的。然而,如果您所投保的保险产品包含了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条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与住院治疗相关的费用就有可能得到相应的理赔。总的来说,理赔金额的多少以及是否能够获得理赔,主要取决于您所选择的保险种类及其具体的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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