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对于紧急避险的相关规定,盗窃罪并不属于紧急避险所涵盖的范畴。紧急避险,系指为保障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个人或他人生命、财产及其它权益免受正在面临之危险,不得已之下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然而,紧急避险需满足以下三项基本要件:
首先,必须存在正在发生的实际危险;
其次,该避险行为必须旨在维护合法权益;
最后,避险行为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形下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二、盗窃罪构成犯罪的条件都有什么
盗窃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内容:首要条件便是实行犯罪所针对的主体客体,也即盗窃罪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这其中,所有权涵盖了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等多项权利。
其次,从客观角度来看,本罪行的实施需要有具体的行为表现,即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再者,本罪的实施主体通常是一般的自然人,只要其年满16周岁并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便可成为本罪的实施者。
最后,从主观层面上讲,本罪行的实施者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明确意图。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我过现行法令看来,所谓的盗窃罪并不包含于紧急避险的施行领域之中。紧急避险行为,即为了防止国家、民族或者其他任一方面之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在万般无奈之下所采取的紧急应对策略。其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首先,实际的危险状况确实已经发生;其次,此种行为的目的在于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最后,实施该行为实属迫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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