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险保险公司笔录做了拒赔有起诉时效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普通民事诉讼案件的法定时效为三年。该期限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受损及应承担义务方之日起算。
然而,若自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已满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但若存在特定情形,如权利人提出特别申请,人民法院有权按照其申请作出延长审理期限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车险保险公司会全赔吗
在此类交通事故中,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并无法全额保障赔偿责任,而具体赔偿金额将依据所购保额予以评定与支付;
首先,假如仅购买了强制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则保险公司只会对医疗费用中的1万元、财产损失中的2000元进行补偿,此外,其他诸如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伤残赔偿金等各类费用的累计最高补偿上限为11万元。超出此范围的任何费用都需由您自行负担。
其次,如果在投保交强险的基础上额外购买了商业性车辆保险,如第三方责任险、不计免赔额险和车辆损失险等,那么针对超出交强险承保范围的额外费用,仍然由保险公司以您所持有的商业性车辆保险价值进行赔偿,但是其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越您所购买的保险额度范围,举例来说,假设您所投保的第三方责任险范围为20万元,那么对于超出交强险承保范围的所有费用,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亦为20万元。一旦超过此数额,那么剩余的部分便需由您个人承担了。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伤者康复出院后可能需要进行二次治疗,只要您所拥有的保险额度仍未达到最高限额,那么保险公司将致力于继续赔偿二次手术所需的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法定时效设定为三年。该时限从当事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以及义务人为止开始计算。但是,如果权益遭受损害之日起已经跨越了二十年之久,此时法院将不再给予保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审判期限以供处理相关事务。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