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卫生院误诊保险拒赔起诉要钱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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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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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财产争议案件:常规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不涉及财产纠纷,费用依案情复杂度和耗时商定,范围6000-100000元。异地案件同样,费用不低于20000元。具体费用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在农村卫生院误诊保险拒赔起诉要钱吗

一、在农村卫生院误诊保险拒赔起诉要钱吗

1.无财产争议案件:对于各类常规性的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若不涉及任何财产权益的纠纷,则根据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工作量以及所需耗费的时间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在6000至100000元人民币之间与当事人共同商定服务费用;针对身处异地的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如果同样不涉及财产权益的纠纷,代理费用不得低于20000元人民币。

2.法律文书:本所可提供代为起草、修订、审阅法律文书的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将依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度、工作量以及所需耗费的时间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每份文书的收费区间在600至2000元人民币之间,双方可在此范围内进行协商确定。

3.律师见证:本所在办理律师见证业务时,会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按照每件2000至10000元人民币之间的标准与客户共同商定服务费用。

4.代办公证:本所可以为客户提供代办公证的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将根据代办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每件事务的收费区间在1500至3000元人民币之间,双方可在此范围内进行协商确定。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本所可以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者法律意见书,收费标准将根据相关事务的复杂程度、使用目的、工作量以及所需耗费的时间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每份文件的收费区间在1500至20000元人民币之间,双方可在此范围内进行协商确定。

6.律师调查:本所在开展律师调查业务时,将根据调查事项的具体情况与客户共同商定服务费用。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第八条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二、在农村放火犯法吗

尊敬的读者们,在农村地区实施放火行为不仅会对环境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同时也是一种危险的法律犯罪行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要故意纵火导致田地作物受损并且被判定为放火罪,将予以刑事立案追究责任人的相应刑事责任。即便尚且未产生重大伤亡后果的情况下,也有可能面临3至10年的有期徒刑惩处;但是如果因放火行为致使他人受到重伤或死亡等更为严重的伤害,那么将会面临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如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在此告诫各位朋友,切勿触犯法律红线,遵守法纪,共同维护和谐安定的社会秩序。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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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由于医院的误诊,延误了病情,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这个需要医院对病人进行赔偿。经过专家的鉴定,以确定医院的过错,医院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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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医院有哪些误诊的情形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为您推荐】医疗纠纷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知识产权刑事辩护征地拆迁很多情况下,要是医院的医生对就诊的患者进行了错误的诊断,从而造成了一些严重后果发生的话,那么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进行免责。那到底医院误诊免责的情形有哪些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
一、医院误诊免责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属于医疗意外的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
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
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4、患者一方的过错基于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这两个方面来确定其双方的法律责任。
二、误诊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那么,遭遇医院误诊造成人身利益损害能够请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医疗事故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2、民事法律责任人民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3、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按照规定,在上述四种情况下医院误诊免责,因此实践中对这些情况的认定是很重要的,不然的话患者的利益就有可能得不到保障。而要是误诊不存在免责的情况,此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了三方面的,即医疗事故责任、民事法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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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诊误诊能向谁投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漏诊误诊能向谁投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完全错误,即无病误认为有病。
2、完全漏诊,即有病误认为无病。
3、完全误诊和完全漏诊,即甲病误认为是乙病,对乙病为完全误诊,对甲病则为完全漏诊
1、漏诊主要疾病,即一身多病或多种损伤,只对次要疾病做出诊断,而漏诊了主要疾病。如患者慢性支气管炎、肺癌,仅慢性支气管炎做出诊断;患者多处创伤,诊断软组织损伤却漏诊了?脑损伤。
2、漏诊次要疾病,如患者患浸润型肺结核、慢性一迁延性乙肝,仅对肺结核作出了诊断。
3、漏诊原发病的并发症对疾病诊断治疗过程中,发生了原发疾病的并发症。如伤寒治疗过程发生了肠穿孔;糖尿病治疗过程 中发生了眼底出血;急性心肌梗塞治疗过程中发生心脏破裂。
4、漏诊诊断治疗措施造成的并发症,即没有发现因诊断、治疗措施引起的并发症,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造成急性肾功能衰竭,胸腔穿刺造成气胸,冠状动脉造影造成心包积血,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造成脑出血。
5、漏诊新发生疾病,即在诊治过程中,新发生与原知尽能索病及诊断治疗 无关的疾病,如癌治疗过程中,发生了急性阑尾炎没有及时做出诊断。
6、漏诊疾病的某一临床表现或同一疾病某一器官的表现,如类风湿病仅诊断治疗关节病变,对心、肺或肾脏表现遗漏,冠心病仅注意心绞痛的诊治,漏诊同时存在的心律失常。
7、病因诊断错误,如肝硬化有多頟病因,把慢性酒精中毒误诊为性肝炎;乙肝同时患 有丙型肝炎仅诊断其中一种。
8、遗漏病原诊断,、肝炎不作病原诊断。
9、疾病的性质诊断错误,如急性胰腺炎出血坏死型误诊为水肿型;肠梗阻绞窄性误诊为单纯机械性。
10、疾病的病理诊断误诊,如肾病综合症的病理分型漏诊或误诊,急性非淋巴型白血病分型错误。
1、及时保留证据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
2、处理过程
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会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防止病程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会主动提出尸体解剖,如果没有,病人家属应提醒。
3、处理后果
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4、医院会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
5、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6、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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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全误诊和完全漏诊,即甲病误认为是乙病,对乙病为完全误诊,对甲病则为完全漏诊
1、漏诊主要疾病,即一身多病或多种损伤,只对次要疾病做出诊断,而漏诊了主要疾病。如患者慢性支气管炎、肺癌,仅慢性支气管炎做出诊断;患者多处创伤,诊断软组织损伤却漏诊了?脑损伤。
2、漏诊次要疾病,如患者患浸润型肺结核、慢性一迁延性乙肝,仅对肺结核作出了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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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及时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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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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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卫生院住院保险拒赔如何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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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全错误,即无病误认为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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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漏诊新发生疾病,即在诊治过程中,新发生与原知尽能索病及诊断治疗 无关的疾病,如癌治疗过程中,发生了急性阑尾炎没有及时做出诊断。
6、漏诊疾病的某一临床表现或同一疾病某一器官的表现,如类风湿病仅诊断治疗关节病变,对心、肺或肾脏表现遗漏,冠心病仅注意心绞痛的诊治,漏诊同时存在的心律失常。
7、病因诊断错误,如肝硬化有多頟病因,把慢性酒精中毒误诊为性肝炎;乙肝同时患 有丙型肝炎仅诊断其中一种。
8、遗漏病原诊断,、肝炎不作病原诊断。
9、疾病的性质诊断错误,如急性胰腺炎出血坏死型误诊为水肿型;肠梗阻绞窄性误诊为单纯机械性。
10、疾病的病理诊断误诊,如肾病综合症的病理分型漏诊或误诊,急性非淋巴型白血病分型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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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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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有哪些免责责任,误诊有哪些法律风险
[律师回复]
一、医院误诊要承担法律责任吗临床误诊的性质不同,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
1、医疗事故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2、民事法律责任,人民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3、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误诊有哪些免责事由作为民事上的过失责任,医疗机构的免除事由与其他民事过失责任的免除事由在原理、原则上是相同的,但由于医疗活动的特殊性,使得其免责事由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具体有以下几种:
1、医疗意外。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
2、疾病的自然转归。如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
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4、患方的过错。基于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这两个方面来确定其双方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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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医院发生误诊,属于民事上的过失责任,但是由于医疗活动的特殊性,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与其他民事过失责任的免除事由是有所区别的。那么,关于医院发生误诊了,哪些情况可以免除院方责任呢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属于医疗意外的  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  
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  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  
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4.患者一方的过错  基于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这两个方面来确定其双方的法律责任。  那么,遭遇医院误诊造成人身利益损害能够请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医疗事故责任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2.民事法律责任  人民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3.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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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误诊该怎么投诉,误诊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对由于医院误诊所造成的损失,可以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并且,第五十一条还规定了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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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误诊导致保险拒赔怎么解决
面对保险公司拒绝或不当赔偿,建议首先寻求和解。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投诉,或选择法律途径,将争议提交法院审理。这些措施有助于公正、高效地解决索赔纠纷,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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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诊断诊断错误算医疗事故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判断是否是医疗事故,要经过以下步骤
一、医疗纠纷初起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相应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医疗纠纷。若确属负有医疗责任的医疗纠纷,科内能自行解决的,也要上报医务部备案。
3.经科主任及责任人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早上报医务部,同时上报有关纠纷的书面材料。
二、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
1.科室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及时上报医务部,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科主任、当事人及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调解。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2.由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负责,医务部集体组织实施相关医疗纠纷的技术讨论工作。
3.技术讨论会主持人宣布医疗技术讨论程序和会议纪律。
4.科主任、当事人必须准时出席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在会上当事人应认真、负责地陈述诊疗经过,科主任应公正、科学的陈述科内讨论意见。
5.专家讨论。
6.书面材料需经医疗安全委员会、参加讨论的专家反复讨论、认证后,讨论结论于会议后的30日内交与患方及科主任。
7.患方及我院科室责任人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时均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
三、市区级医学会组织召开的医疗事故鉴定会
1.发生医疗纠纷的科主任及当事人必须在一周内提交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准时将材料交到医务部。由医务部提交到医学会,配合医学会组织开展鉴定工作。
2.根据鉴定结论同患者协商解决。
3.协商解决不成功,患者及家属可向提讼。
四、诉讼
1.医务部准备相关向法庭提交的材料,由专职聘请律师准备陈述及答辩。医务部专职干事及发生纠纷科室科主任出庭。
2.根据审判结果进行处理。
3.如果医院承担相应责任,院内根据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4.医院制定相关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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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门诊的费用可以农村医保报销吗
[律师回复] 对于看门诊的费用可以农村医保报销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拍片(光)的费用医保不能全额报销。
  医保可报销范围:
  
1、参合人员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参照《诸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执行。
  
2、只限于参加对象在结算年度内住院或特殊病种:
(1)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2)尿毒症门诊肾透析;
(3)组织器官移植后门诊抗排斥治疗;
(4)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5)系统性红斑狼疮(伴有心、肺、肝、肾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
(6)肝硬化失代偿期;
(7)精神分裂症门诊的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在本市镇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准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不予报销范围: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出诊费、交通费、陪客费、空调费、家庭病床、特需医疗服务费、自购药品等。
  
2、美容、整容、镶牙、减肥、增高、健康体检、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医疗鉴定、医疗咨询等。
  
3、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人体信息诊断仪器等检查、治疗项目。
  
4、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烧伤病人皮肤移植除外);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音乐疗法,保健性营养疗法。
  
5、打架斗殴、酗酒、自伤、自杀、吸毒、犯罪等故意行为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用;工伤、交通事故(非机动车单车自伤除外)、医疗事故、群体性中毒事件及因第三者造成参加者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6、怀孕保胎、流产、堕胎、分娩、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碍及其他计划生育所需的一切费用;出国出境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未经市合医办批准进行高、精、尖医疗仪器检查和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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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尿毒症门诊肾透析;
(3)组织器官移植后门诊抗排斥治疗;
(4)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5)系统性红斑狼疮(伴有心、肺、肝、肾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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