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续签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首先,若劳动合同尚未明确约定劳动报酬数额,则须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进行协商,以确定适宜的劳动报酬金额;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为基础,确定新的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其次,对于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劳动报酬及劳动条件,一旦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发生变化且未经书面形式变更的情况下,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及劳动条件若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水平,那么在此种情形下,该部分实际履行的内容便不得被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再者,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用人单位无意续约,必须提前至少30天向所有在职人员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但若未能妥善处理与员工间的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导致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视作续延劳动合同,企业有义务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倘若用人单位未能提前通知在职人员或者提前通知时间少于30天,则需支付员工本人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同提前30天告知,至此,劳动合同期满即告终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依照相关法规办理相应的劳动合同终止手续。针对特定状况的员工,例如身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受伤且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员工,如其有意续签劳动合同,企业应根据其具体情况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在某家企业服务累计超过10年的员工,若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希望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亦应满足其这一请求,与他/她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最后,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合同的期限确定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如果企业与在职人员无法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应当从签字之日开始,签订最长不超过1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不论新续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为多长,企业均不得再次设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续签2次后不续签怎么办
在完成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如果雇主选择不与员工续订下一份劳动合同时,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若劳动合同的到期日已经来临,而雇主主动决定解除这一劳动关系,那么就必须要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另一方面,若雇主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性地解除或终止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则应对员工支付相当于其正常经济补偿额度两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相关规定如下:首先,需要明确约定劳动报酬事项,任何有关该项内容的变动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其次,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却未能实现续签,则必须提前至少30日向劳动者发出通知,否则将承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的义务;另外,对于存在职业病或者工伤情况的员工,以及为企业提供超过10年服务期的劳动者,可以与企业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在续签期限方面,如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当订立最长为1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在此之后不允许设置任何试用期。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