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之下,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主要被运用于那些预计将被判以相对轻微刑罚的被告,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期间的女性犯罪嫌疑人;
另外,对于存在身体上或心理上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它不宜进行羁押的特殊状况者,也可适用此项措施。若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认定无需对相关人员实施逮捕,但仍需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管,则有权决定采用取保候审这一方式。
至于是否需要签署取保候审协议,则需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与执法机构的专业判断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不逮捕后多久起诉
若批准逮捕决定未能出台,那么意味着该当事人并没有构成犯罪或者他将被宣告无罪,亦即不会受到任何指控。一般来讲,普通刑事案件的诉讼流程耗时约五个月方可进行裁决。
然而,从批准逮捕之日起直至提起公诉,其所涵盖的期限不应超过三个月。从前述规定来看,以下几个阶段的时间安排亦有所明确:
1.犯罪嫌疑人家属自被正式逮捕之后,其侦查羁押期限通常情况之下一律不得超过两个月。
2.检察机关有责任在一个月内,根据案情的繁简程度和复杂程度,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案情较为重大且复杂的话,可适当延长二十天。
3.一旦案件进入法庭处理环节,通常需要在接手受理后的两个月之内做出判决,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具体的审判期限还需根据当地检察机关的案件量以及案件复杂程度来综合权衡确定。
原则上来说,以上所列各项规定的期限应该严格遵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