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老坟地有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农村坟地的相关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如下:在特定地区,允许进行土葬的情况下,县级行政单位以及设区的市级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将公墓的建设纳入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之中。这种做法充分体现了我们对于少数民族丧葬习俗的尊重;
同时,如果个体选择自愿改变自己的丧葬习俗,则其他人应受到规范的制约,不得予以干预。
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才得以自行兴建属于殡葬范畴的设施。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中的公益性墓地只能够为本村村民提供墓穴使用场所,而不包括对外开放的情况。
最后,特意强调严禁建立或者恢复以尊崇家族祖先为主旨的大型墓地。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在某些情况下,拆迁房是由夫妻二人共同拥有的房地产易主后所得,因此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面临离婚时将会由夫妻二人自行商议如何分配,通常会让其中一方获得该处住宅的全部权属,而对于另一方将给予相应的房屋折旧折价作为补偿。若经商议仍无果,或者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法院介入并依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规作出最终裁决。
此外,被拆毁房屋所产生的任何补偿费用或者重新安置所需支付的款项,主要是为了弥补其业主所遭受的损失,标准的制定大多依据被拆毁房屋的结构特性以及其折旧程度来确定,通常以每平米的价格作为计算单位。拆迁补偿可以依据土地属性分为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两类。其中,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主要基于房屋产权证书中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和被拆迁区域内市况评估价值来计算具体金额;至于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遭遇拆迁时,补偿金额则需要参照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国土资源部门对房屋位置和规模提供的测绘数据来计算。
最后,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所有的房屋拆迁赔偿标准都是根植于我国现行法律,并根据当前实际情况来认定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