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骨折算几级工伤
在我国,通常将骨折视为工伤十级事故。依循国家现行的工伤鉴定标准,当人体各部位遭受损伤导致骨折后,只要不存在功能性障碍,即可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也就是说,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工伤引发了骨折,其最低可鉴定为十级伤残。
然而,具体的伤残等级仍需依据愈合状况、功能恢复程度等因素,经过官方的伤残等级鉴定程序来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骨折算轻伤还是重伤怎么判定
关于骨折是否构成轻伤乃至重伤的评价,必须经过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科学规范的分析判断。在此过程中,鉴定人员将结合受伤部位骨折所涉及到的疼痛与功能受限情况,以及患者在康复治疗期间的预后效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例如,如果股骨骨折引发了骨头坏死或者出现严重的旋转畸形等症状,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被认定为重伤;反之,如果只是造成了长骨骨折或者髌骨骨折,而并未引发其他并发症或者产生其他严重的不良后果,那么这种情况便可归类为轻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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