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单位可以解聘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款之规定,若员工因违反法律法规而遭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雇主有权依据此条款解除双方间的劳动关系。在此类情形中,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倘若员工由于涉嫌触犯刑法而遭受刑事拘留,那么在其最终被判定为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下,雇主便享有法定的权力,按照上述法律条款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拘留单要关多久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设定为14日。具体而言,该期限自被送至看守所以来计算。若情形特殊,则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在此期间内,执法部门必须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请,等待其初步核准。监察机关将有7个工作日对这一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在14天内的时间。若核准通过,涉嫌人员将被正式逮捕;反之,则将被释放或者改变拘留方式。若需延长拘留期限,则锁定为37天。同样地,在这段时间内,调查机关需要再次向监察机关提交申请,等待其再次核准。监察机关仍将有7个工作日的时间进行审查,并需要在此30日内完成。如果再次核准通过,执行机关必须继续按照原先安排进行处理;否则,涉嫌人员将被释放或者改变拘留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我国严格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第六款明示,在员工因严重违反法律规定而遭受刑事追责之际,其雇佣单位有权依法立即解除与该员所签署的劳动契约关系。倘若员工因涉嫌触犯法律法规而遭受到刑事拘留,并且在后续审判中被裁定为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雇主同样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法地解除与该员之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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