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房对方实际居住没有满一年怎么办
在尚未满一年的情况下,您可选择前往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其现居住地所属法院提起诉讼。若实际居住时间已经超过一年,那么您还能申请所在社区出具居住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公民的常驻居住地特指该公民自离开固定住址至今起诉之日起,已持续居住达一年及以上之地点,唯独排除住院就医等特殊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关于租房过程中所产生的漏水问题,给楼下邻居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失,其赔偿责任通常遵循过错原则进行判定。在大部分情况下,应由该房产的所有权人、即业主对楼下受影响者进行经济补偿,这是由于物业管理权通常由业主享有,故而要求业主进行承担赔偿义务是理所当然的。
然而如若查明租客在此类事件发生时存在违规或不当行为导致了渗漏现象的出现,那么租客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关系】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合法权益的保护】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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