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去世之后,其生前所缴付的养老金将会得到退还。以下是相关规定的详细信息:
首先,当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不幸离世时,他们自行缴费部分以及相应的利息将被视为遗产而一次性全额返还给参保人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与此同时,该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也将自动终止。如果该参保人生前属于在职员工,那么他/她的家属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要求获得丧葬费用及抚恤金。
其次,若参保人在退休之后离世,那么他们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已扣除已领取部分)将可得到退还,此外,他们的家属还可以向社会保障机构提出申请,要求获得丧葬费用及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二、人死亡后手机号可以过户吗
倘若逝者有未完成的手机卡过户事务,则可从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获取相应证明文件;紧接着,携带上述证件以及死者的身份证明前往当地的运营商服务厅进行过户操作。这是由于手机号码作为一种法律承认的财产权益,其所对应的权益自然也可由继承人享有并负责继承。
《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下同)等入网手续,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如实登记用户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的活动。本规定所称入网,是指用户办理固定电话装机、移机、过户,移动电话开户、过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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